慢庄众筹协议书
甲方:石台县慢生活庄园有限公司 (以下简称甲方)
乙方: (以下简称乙方)
以民宿民居为设计理念,以传承民俗文化为宗旨,倡导回归自然的慢生活方式,双方共同发起筹建慢庄民居,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:
一、甲方在现有慢庄一期经营范围内改建现有民居18栋,每栋约100平方米,二室一厅,配有厨房,建筑面积共100平方米,院落约100平方米,并按民居风格装修达到当地民宿和居家要求。
二、乙方也可在甲方规划范围内指定地块新建土墙式房屋,每栋含厨房100平方米计算,院落100平方米,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半年内交付使用,建筑风格外观统一,内部设计双方协商一致并附方案,作为本协议附件。
三、筹建价款:每栋共筹资三十万元人民币整,即付即住。新建首付拾万元定金,余款在房屋建成后付清。
四、使用年限:三十年,即从交付之日至满三十年止,乙方每年居住三个月,余下时间供甲方对外酒店式经营,根据入住金额利润的百分之二十给予乙方回报,按月结算,甲方如实累计于次月初汇至乙方指定帐号,并接受乙方监督,假一罚十。
五、甲方负责物业管理及日常维护维修,如遇房屋大修费用双方协商承担,乙方居住期间实际承担发生的水电费及相关实际使用的其它费用。
六、本协议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,双方签字即为生效,违约方承担守约方双倍损失。
甲方(签字): 乙方(签字):
年 月 日 年 月 日
联系人:凌菊弟
垂询电话:0566-6020169、13856677831